目前来讲,国家有这样的倾向性和价值性的判断,但给什么,怎样给,没有明确。
二是法律责任的衔接,即行政责任与刑事责任的衔接。这些不同的价值追求虽有相互缠绕、相互竞合的一面,但更多时候表现为一种高度紧张关系。
尽管中国不实行西方式的分权制衡宪政结构,以人民代表大会为根本制度的政治体制更加强调国家权力行使的一元性,但现代国家事务治理的异常复杂性以及政治文明规律下不同国家权力的运行特质决定了中国也建立了立法、行政、司法并存的国家机关体系。在法治中国的背景下,宪法是法秩序的原点与归属。进入 秦前红 的专栏 进入专题: 行政执法 刑事司法 。行政机关与刑事机关之间的案件查询、证据移交、案卷移送制度成为互相推诿、推延时效的借口。在单行行政法律层面,我国《行政处罚法》第7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法行为构成犯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换言之,诸多刑事司法的进行必须以行政执法为前提。中国立法法以立法政变的方式悄悄地在第8条植入了西域盛行的法律保留制度。他出生于民国,经商实践于计划时代,商业成功于改革时代,他的全部遭遇和商业故事是中国20世纪私营经济复兴史的一面镜子。
在计划时代,他只从中国民间更长久的商业传统以及民生需求出发,坚持私营商道。改革有时应当是复归和创新的综合,对年广久身上生生不息的商道,我们仍要敬畏和借重,但对其家族企业的伦理与经营风险,也需要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的精细调理。正如其名广久,他数十年能够穿越体制风雨而创造商业奇迹,不是基于新教伦理,而是基于中国商道中独特而悠久的义利观和实用理性。他在计划时代依凭傻子商道创造了私营经济神话——1976年赚了100万,其时,中央判断国家经济已到了崩溃边缘。
改革时代,他拼着商人的智慧与直觉不断进行商业创新与扩展,但却由于法律和政策不配套,相继在雇工剥削问题、有奖销售问题、流氓罪与投机倒把等问题上受到冲击,承受了沉重的法律、社会与家庭代价。这句话是他的个人生活史,也是新中国的私营经济复兴史和法律改革史。
(本文原载《法治周末》2014年5月14日,略有删节) 进入 田飞龙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私营经济 。年广久是改革时代当之无愧的中国第一商贩,见证了邓小平时代私营经济的复兴史,其本身的大起大落、大开大合是整个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最激烈社会革命过程的典型缩影。他结婚四次,没有哪一任能够相伴到底。这一民间小传统在遭遇国家主义体制压制时并未完全丧失生命力,而是时断时续,艰难前行,背负这一传统的年广久没有被激进的政治话语和改造运动所改造,而是吾道一以贯之,无论体制如何压制或调整,他坚信的是通过父训利轻业重,事在人和传承的商道伦理。
计划时代,对私营经济实行了严酷的压制和改造政策。由于对傻子商道的执著,他在与体制冲突并实际承担责任的同时,也在思想与行动了远远超越了他的家人。傻子瓜子,这一改革时代的商业名片,证明了一种超越政治与社会波动的傻子商道,其正当性、实践智慧与管理技术所折射的正是中国数千年民间商业伦理与管理的精粹。一代人完成一代人的事业,他所做的已然足够。
变动的体制,破碎的家庭,使这位中国第一商贩最终告别了傻子产业,回归私人生活。 他的商业故事还同时见证了新中国法律史,他不断以身试法,背负多项典型罪名。
如果说傻子商道是他成功的内因的话,则邓小平时代对私营经济的法律与政策开放将构成不可或缺的外因变动的体制,破碎的家庭,使这位中国第一商贩最终告别了傻子产业,回归私人生活。
年广久的名片背后是邓小平语录,这个商业身份与政治话语的奇特组合正反映了改革初期私营经济法律与政策地位的飘摇不定。他出生于民国,经商实践于计划时代,商业成功于改革时代,他的全部遭遇和商业故事是中国20世纪私营经济复兴史的一面镜子。改革有时应当是复归和创新的综合,对年广久身上生生不息的商道,我们仍要敬畏和借重,但对其家族企业的伦理与经营风险,也需要现代企业制度和治理结构的精细调理。一代人完成一代人的事业,他所做的已然足够。 他的商业故事还同时见证了新中国法律史,他不断以身试法,背负多项典型罪名。当然,2000年之后的中国私营经济已经取得了相对稳固的宪法地位与市场份额,日益成长为中国经济最具活力和创造力的因素。
他在历史的原地踏步,国家却在激进中沉重地碾压到他。由于对傻子商道的执著,他在与体制冲突并实际承担责任的同时,也在思想与行动了远远超越了他的家人。
他是文盲,接受不了新思潮,跟不上革命形势。傻子瓜子,这一改革时代的商业名片,证明了一种超越政治与社会波动的傻子商道,其正当性、实践智慧与管理技术所折射的正是中国数千年民间商业伦理与管理的精粹。
他结婚四次,没有哪一任能够相伴到底。这一民间小传统在遭遇国家主义体制压制时并未完全丧失生命力,而是时断时续,艰难前行,背负这一传统的年广久没有被激进的政治话语和改造运动所改造,而是吾道一以贯之,无论体制如何压制或调整,他坚信的是通过父训利轻业重,事在人和传承的商道伦理。
年广久是改革时代当之无愧的中国第一商贩,见证了邓小平时代私营经济的复兴史,其本身的大起大落、大开大合是整个二十世纪后半期中国最激烈社会革命过程的典型缩影。年广久的水果摊被作为资本主义尾巴割除,板栗贩卖被作为投机倒把处理并正式判刑,随后转入炒瓜子,不断受到冲击,矢志不移。他在计划时代依凭傻子商道创造了私营经济神话——1976年赚了100万,其时,中央判断国家经济已到了崩溃边缘。这句话是他的个人生活史,也是新中国的私营经济复兴史和法律改革史。
在计划时代,他只从中国民间更长久的商业传统以及民生需求出发,坚持私营商道。他与长子、次子以商战无父子的形式展开竞争,最终在商标权转让法律纠纷中又酿成了严重的家庭悲剧。
改革时代,他拼着商人的智慧与直觉不断进行商业创新与扩展,但却由于法律和政策不配套,相继在雇工剥削问题、有奖销售问题、流氓罪与投机倒把等问题上受到冲击,承受了沉重的法律、社会与家庭代价。正如其名广久,他数十年能够穿越体制风雨而创造商业奇迹,不是基于新教伦理,而是基于中国商道中独特而悠久的义利观和实用理性。
(本文原载《法治周末》2014年5月14日,略有删节) 进入 田飞龙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私营经济 。计划时代,对私营经济实行了严酷的压制和改造政策。
如果说傻子商道是他成功的内因的话,则邓小平时代对私营经济的法律与政策开放将构成不可或缺的外因。在改革时代,私营经济逐步解禁,与其说是改革带动了他,不如说是他启发和带动了改革,他凭以一贯之的民间商道为计划体制的转型提供了经验和方向然而,这一传统却在执行中不断地变味和异化,导致群众路线传承上的形式主义化、作秀、走过场。为适应这一变化,转型时期的官民互动应逐步转向民主民生法治领域:地方选举、行政决策公开透明可参与、地方司法职业化、地方民生福利保障、普法与官员守法、私人自由与权利保护等等。
(本文系《法制晚报》2014年5月12日采访稿,现贴出原文,作者系北航高研院讲师,法学博士) 进入 田飞龙 的专栏 进入专题: 群众路线 。这种形式主义化的扫大街无法持续生产出群众路线传统所期待的官民互信与共同体团结,反而可能因为其形式化的外观而加剧群众的反感与社会的质疑。
这一传统在南泥湾运动、建国初建设甚至知青运动中均有贯穿,至今仍存留于各级官员的例行性活动安排以及官方新闻素材之中。这一传统的正当性根基在于社会主义的共同体伦理和古典儒家的仁政民本思想。
这对地方官员的公共关系策略构成一大挑战,能否适应这一挑战应成为中国官员代际更替的核心观察指标。由于中国正经历一种整体化、伦理型社会向多元化、法理型社会的转型,扫大街作为传统政治伦理的符号行为,已明显不能满足当代官民互动和官员公共关系改进的需要。